近日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、《重庆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今(21)日,市发展改革委对其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据悉,《办法》主要包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、支持方式、预算管理、资金监督管理等内容,《措施》则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支持政策和标准等。
据介绍,专项资金通过公开申报、单项安排、政府采购等形式遴选项目,采取直接补助、事后奖励、考核评定、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,具体支持方式在申报通知等文件中明确。
支持项目(平台)建设方面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,按照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上限为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0%且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给予投资补助(特别重大的项目最高可补助2000万元)。
与此同时,将重点支持科技服务、工业设计、软件和信息服务、生产性金融服务、现代物流、商务服务、人力资源服务、新型专业市场、会展服务、融合发展等10个类别集聚区建设,对年度评估为A等级的集聚区,分档次给予200万—1000万元奖励。
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楼宇提质增效,将支持打造一批以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“星级”楼宇,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较快的“星级”楼宇,分档给予楼宇运营机构100万元、5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鼓励各区县完善配套服务功能,按照“拎包入住”标准打造楼宇空间。
在加强市场主体梯次培育方面,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,剥离现代物流、节能环保、检验检测等业务设立生产性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,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,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中小企业向“专精特新”转型发展。
在强化金融、人才等要素支撑方面,鼓励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、成长期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;加强人才保障,将统筹用好失业保险降费、就业补贴、税收优惠等政策;迭代升级生产性服务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,选树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、资源整合力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人才,通过“揭榜挂帅”“揭榜招贤”等方式引进高层次生产性服务业人才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,支持重点行业领域高端人才培训等。
在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方面,支持依托西洽会、智博会、国才会等重大活动,举办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全国性协会年会、峰会、圆桌会、研讨会、论坛、推介会等主题活动,对于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下一步,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级部门和区县,细化落实市委、市政府部署,充分发挥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工作机制作用,务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,形成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。